第一章
书名:无名戏 作者:林中絮
第一章
三
98年秋,M市市政府受洪水的影响作了一次非常大的人员调整,新上任的市领导的第一把火便聚焦在了洪水灾区的安抚工作上。
安陆小学这边,坐在招待所椅子上的张永怀,到现在已经大换了模样。面如枯纸的蜡黄色脸庞已经瘦骨嶙峋,上方的头发看上去粗而柴,密密麻麻的头屑和随处可见的虱子让人生怜而又厌恶,几月未得修剪的样子与离这儿不远的几棵杨树大相径庭,这里“枝繁叶茂”,那里却落叶归根。有些东西真是世事难料,张永怀在多年之后总是如此想。他没想到当年自己因要治好陆雪的退伤而忧愁不得时,那招待所就是某种充满压抑的牢笼,自己在那椅子上如坐针毡,简直受不了那种闲得出病的工作。尽管,那时的他还算正常,接待时,他人都没有什么厌恶逃开的心理。却没想到,现如今在他油头垢面,已无一人敢再来的日子里,这招待所倒成了他最好的心室,和面壁思过修补创伤的最恰当的场地。坐在这里的椅子上,他就像吃了定心丸一样,安稳得如冰凉的雕塑。除过大小便以外要去不远处的厕所,剩下的时间,张永怀几乎都在这里度过,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椅子上发呆直目,时常因看着窗外的松柏在风中摇曳而泪如泉涌。
每天三餐的时候,陆仁都会过来送饭。这种第二次的体会让他每一次来都不由得自感苍老了几分,想想上天真一个讽刺之神,女儿和女婿都不约而同地受这样的玩弄,自己倒是一个旁观的牺牲品。面对招待所,陆仁总觉得这是一块儿伤心地,只有几乎快要绝望而挣扎在痛苦的人才会对它产生一种富有磁性的魔力。以前陆雪的行动不便,这样的感觉还不太明显。但现在女婿的动作倒让他如针刺脑般尖锐地感触到这里的独特感。因为,他已经不止一两次,甚至三四次地看到,每次张永怀出门上厕所时都步履匆匆,那急切的样子都让一个可以当作旁观的人感到,他好像留着什么重要的东西留在招待所里,在等着他完成或守护。对陆仁来讲,今天报纸上的消息可谓是一个好消息。于是,今天中午送饭时,他那份压抑不住的欣喜,让张永怀都不禁侧视起来。
“永怀,太好了。我这儿有个好消息。”
……
陆仁利用兴奋的神经继续忍受着房间里的恶臭,目不转睛地看着张永怀那消瘦暗黄的脸庞,余光中不禁看到了永怀头发这边裸露的黄疮正冒着少量的血水,一个虱子在血水中慢慢蠕动着。
“今天报上说,新上任的市领导要对这次的洪水灾区进行安抚——”
“安抚!安抚个屁!人都死啦!再安抚有什么用?!”张永怀几个月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没想到一出口竟是气话。
“哎,我的意思是说,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重建一下然源村,相信村里面总有人大难不死的,也许陆雪他们没死呢!这样不就可以找到他们了吗?”
陆仁话后将饭放在桌子上,欲要收拾屋子。
“爸,别收拾了,脏得很,您还是回去吧!”说完,张永怀又一言不发地将陆仁“请”出去,把自己反锁了起来。陆仁对此情况又不禁叹了口气,只是想到女儿和女婿真是绝配,一根弦儿的倔脾气,以前“对付”陆雪的招全用了,结果和陆雪的情况一样,来硬的就寻死,来软的则一言不发地将你“请”出去,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只是情况不同的是,陆雪在这里面一待则是两年。陆仁知道,有些事还是得他们自己内心来慢慢地适应和调节,内心的罪孽感是无法一时消除的。陆雪是母亲的死,而永怀则是加上了全村人。陆仁一想到这儿,心里就慌了一下,全身上下都不自然了起来,但突然发现自己两手空空时,他不禁咧嘴笑了一下,然后浑身轻松地向办公室走去。
秋风飒飒,干枯树叶的沙沙声不如夏天的柔软,但多了几分清脆动人的响声。今天是安然第一次和猎人出去打猎的日子。
“无名叔叔,今天猎什么?”
“唔。你想猎什么?”
“嗯……,不知道。”
“那你想养个什么东西,明天我要到城里去,你去不去?”
“城?城是什么?”
“是城市,很大的地方,人很多的。”
“人很多啊!那我还是不去了。”
“咦?为什么人多了就不去了。”
“人多了就不好了,一旦碰到人贩子什么的,我怕……”
猎人一听,诧异了一下,他不禁哑然,这些东西,天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估计是老王头的原因。看来这失忆症,有些平淡而本能的东西倒是不易忘记,反倒一些很重要的事和人才是这东西对付的对象。
“那行,不去就不去。说吧!今天猎个什么东西跟你玩。”
“东西?猎什么?”
“你自己想,我怎么知道。”
“兔子!我想要个兔子。”
“嗯!行。”
“太棒了,无名叔叔最好了。”
“哈哈,行啦!行啦!别拍马屁了,小声一些,一会儿兔子都跑了,怎么猎?”
“哦。”安然赶紧双手捂嘴,默默地,紧张而刺激地跟在了猎人的后面。
大概走了不多远的距离,猎人便停下了脚步,让安然躲在了一颗久经岁月的大槐树下,其上的黄叶还比较密,可以遮挡一些阳光还残存的毒辣,秋风而过,沙沙声中,安然看到猎人正在一片荒黄的深草丛中不知在低头搜寻着什么。不多久,他就像有了一个目标之后,站定了脚步,看了看太阳的位置,点了点头。猎人从包中拿出了一捆草绳,这个东西,安然是知道的。两个月前,他曾看过这草绳详细的制作过程。大概时间久远,有不少的细节还没想起来,可他知道草绳这东西制作起来并没自己想得那般容易。那是用“苇草”作出来的,这“苇草”还是安然大脑一闪而过的词汇,姑且算个称呼。当然,这个称呼也并不是无凭无据,因为这种草长得奇高,比人都高,主杆细而长,内部半实心,尖端有长叶覆盖,酷似芦苇。这东西浑身布满柔软,安然最初见到这东西时,第一次的惊讶来自于它的高度;而第二次的惊讶便缘于它的柔软,随风任意摇摆,可以弯出极大的弧度却不轻易折断;接着第三次的惊讶便来自于其韧性,安然曾因它的柔软而满怀自信地认为,这东西一碰就会断,可当他试图折断时却弄得十分狼狈,满口是血,回去后还被猎人嘲笑了许多天。就这样,他才知道这“苇草”用手是很难折断的,拿到它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要等到秋天,植物泛黄,生命即将临尽,“恃强凌弱”,这时再用刀子将它砍断,且刀速要快,地方要准,下手要狠。这地方是有讲究的,这个安然没有细问,猎人也没有细说。第二种方法倒是简单,就是连根拔起,这个安然也试过,费了些力气,好在拔了出来。既然安然已经知道怎么拿到手,因此对于第一种费脑、费时的法子当然不感兴趣,对于后一种个法子,虽然费力,但还是得到了他的青睐。
这半天的功夫,猎人方才归来。
“行啦,完事了。”
“嗯?这么快。”
“这还快?这个地方野兔的出没倒还说得过去,但现在还是时候,我下了几个套,相信一定会有上套的。这会儿咱该去干点儿别的事了,在这里守株待兔,完全是行不通的。”
“哦,对哦!那么傻的兔子倒真是太久没见了。”说着,安然便和猎人动身,去准备今天的午餐。当然,余后几天食物的筹备也是主要目的。
下午时分,等到猎人他们再来到上午摆放陷阱的那个荒草丛时,一望而去,依旧是焕着金黄的草丛地,大约与上午无异,这让安然有些小小的失望,忍不住步伐加快,却被猎人拽住,说这样会惊动那里的兔子的。这句话让安然又激动又诧异,但看到猎人眼中的几分平淡时,便强压住冲动,跟着猎人慢慢靠近陷阱处。因不知陷阱的摆放位置,猎人一直让安然尾随着他,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安然的视线,急切又好奇的心情总让他感到猎人的前方总蕴藏着某种新鲜感。
搜寻兔子套的过程,对安然来讲是一个很望而生畏的时段,因为他总是惧怕猎人的一个稍不注意,便会漏掉一个,而自己却又偏偏踩到。当然,确切地讲,他真正惧怕的并不是踩到兔子套,而是踩到兔子套后会发生什么后果。起初时,兴奋让他将这种危险忽略,但在这番细心又细致的搜寻中,早将他的兴奋劲儿磨掉了不少,其中的怵感也不由得蔓到脑中,让他明白这种东西对自己来讲,恰是来到这里时,冷静得望而却步;身涉其中时,紧张得惊险刺激;退出其外后,倒是以后总不敢再体会一次的后怕感。现在倒好,他想,自己的盲目自信让自己不经意间陷入这种思想的苦海里,那奔涌的头绪如入海的河流,止是止不住的,其中的畏惧感加上几分探险的爽感,夹杂在了那一份好奇上,倒让他每一回落脚前总要告诫自己一切小心,而落脚时却成了一种茫然的大胆,然后结实地踩在下方的草丛地上。
在思想漫长实则时间短暂的这场搜寻结束时,让安然大松了一口气,抬起头闻着猎人的声音急忙上前去,充满惊喜的眼睛中倒映出一只只有双拳大小的棕白色的长耳小兔,正“乖乖”地趴在地上,因害怕而引起的急促的呼吸让它的整个身体都快速的上下起伏收缩着。在猎人将兔子套取下时,安然才明白自己的担心纯属多余。这只是一种简易的绳扣,越要挣扎,收得越紧,由于草绳很滑,所以到现在,那小兔子才仍然可以自由地呼吸。
或许挣扎得过久,又或许过分的恐惧,当猎人从兔子的脖子上取下绳套后,它并没有逃跑,而是保持着原有的姿态进入了安然的怀中。归回途中,猎人趁机折了许多的树枝夹在腋下。尽管一路上安然对怀中的兔子照料得无微不至,但从手掌里那温暖的毛皮中,他始终能察觉到它那快速的心跳,犹如泉水的响声,“咚咚咚”的,搞得安然心绪难宁。
黄昏时分,猎人利用半个下午的时间打造出的木笼中的小兔子,一直在安然的视线中未动过一下,一双漆黑的眼睛中尽是旁边火堆中的火影,像死去一般,即使对于前方的食物也未感半个兴致。
晚上,安然吃了一个伤心的晚饭,猎人似是有共鸣一般,沉默寂静的环境中除了远方几声熟悉的叫声,只剩下附近的火声和旁边大黑狗咬骨头的咔咔声,清脆而尖锐,产生了不少虚无的回响。夜半时候,安然被一场关于兔子成精化人的噩梦吓醒,满头大汗的他清晰地听到了在书桌兔笼中悉索的进食声,且时断时续,这倒让他心里突然开朗了起来,随即上来许多的困意,然后便在那密密的声音交替混合中进入了下半夜的梦乡。
夜星消匿,野鸡的叫声接二连三地响彻了附近的一片山峦,天空中几颗零星的星斗“刺眼”而惹人注目,东方的启明星下方的山天相接处只露出了一丁点儿的佛光。猎人带好打点好的包裹向北行去,穿过了一片桦树林后,爬上了山峦并接的顶端,俯瞰着下方的山谷漆黑一片,不由得心中忧然,嘴里泛上一股苦味。破晓即将来临,下露水前的寒冷依旧渗骨,猎人凭着记忆,以老练的脚步,快速地到了山谷之中,顺着山谷一路西穿而去。现已入深秋,树叶的纷飞在风的驱动下在这片山谷之中得到了不少的聚积。猎人的步履不快不慢,露水下过之后,脚下的第一段“树叶路”变得柔软了一片,脚踩下去,软绵绵的,舒服极了,底层干枯的树叶则发出一系列脆响,为上方树叶的挤压腾出空地,留下了一串整齐的脚印。
出了谷口后,猎人则突然改道向西南方走去。而此时,N市的一家精神病院因一时疏忽而逃走了一个瘸腿的女人。这边,M市安陆小学的招待所里正发出一种痛苦的惨叫声,窗子和门敞开着,叫声的传播惊动了在办公室里过夜的陆仁。当陆仁惊慌地闻声赶来招待所时,拉开灯闸,只惊讶地望见张永怀全身赤裸,半头长发半头黄疮且满布血水,满脸虚汗地坐在地上。当看到陆仁进来时,他迎着灯光,深邃的眼睛里尽是惶恐,哆嗦着发白的嘴唇,哭咽着说:“爸,能陪我去趟医院吗?”
傍晚时分,在一家公司的破旧公寓里,猎人正舒袒地打着鼾,住在隔壁的瘸腿女人被他折磨得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由得粗口骂着。第二天,当猎人来到这家公司索要抚恤金时,却被她“无理取闹”的把他当做自己的丈夫。猎人与她纠缠了几天后,才被精神病院抓了回去,而抚恤金直到那天才到手。拿到钱,猎人买了小米、黄米外加一袋白面。返回途中,倒从一家小提琴工厂门口捡了一把破旧的小提琴,虽一路辛苦,深秋的天气昼夜温差又比较大,但皮衣的帮助让他一路上倒还可以承受,而长时间的山野生活也让这段旅途对他没什么太大的影响。现在,最令他担忧的就只有安然了,原本给他备用的几天的食物一定是早已用尽,尽管在临走时也教给了他一些捕猎技巧,并也有大黑狗的帮助。他没想到这次出门阻碍重重,又多耽误了几天时间,这一路虽尽力赶路,但身上的负重确让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起来,因此夜晚躺在山坡上过夜的想法被突如其来的失眠打破,于是他便起身,打算在天亮之前赶回小屋。
晨日刚刚露头,猎人就已经坐在了小屋的空床上,焦急地观察着什么,但观察了半天,总为小屋的布置错愕了起来,这里不仅干净如初,而总有些物品发生了细微的变动,弥漫的果香总让他纳闷安然到底跑到了哪里,各种的联想总让他担忧起来,但他已筋疲力竭,身体麻木,不敢入林去找,只好在这里等着。
不久之后,一股急切的脚步和狗吠声,让猎人赶忙到了门外,只见安然正抱着一包的果子赶回来,一边跑一边喊:“无名叔叔,你回来了!看,我摘了果子,很香的。你倒不用担心,大黑(这又是他临时给起的)一直保护我呢!很乖的,来,吃果子吧!”大黑应声叫了几下,摇着尾巴在猎人身旁打转。
猎人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狗脑袋,又摸了摸安然的脑袋,然后笑道:“嗯,你们先吃,我现在赶路累了些,要睡会儿。”说着便转身进了屋子。
“哦。”安然的兴奋被猎人转身的背影泼了冷水,只好坐下来,默不作声地吃着果子,而突然而来的打鼾声又让他放下了心中的沉重感,不由得笑了起来,似是想到了什么。
黄昏,夕阳红得鲜艳,猎人在一段杂乱的浊音中惊醒,出门来看,只见安然愁容地手持那把破旧的小提琴胡乱的拉着。猎人不由得打了个无声的哈欠,身上不禁哆嗦了一下。
“小子,别扯了,没用的,那个已经坏掉了。”
“哎!那怎么办,可以修吗?”
“修?怎么修?”
“嗯,我看了,这个琴的音柱还是比较好的,只是琴弦断了一根。”
“呀!你还懂这个?”
“没有,你看,这明显断了一根。”
“哦,还真是,这断了,怎么补,咱又不知道其他三根是用什么材质做的。”
“不用补,把剩下的都拿掉,这弦是可以用羊肠做的。”
“羊肠?哦,这不难。”
“真的!”
“这还能有假?明天就你能搞到。”
“耶!太好了,叔叔。等做好了,看我给你好好表演一番。”
“嗯!好的,看看我们的小音乐家是怎样展示的。”
“嘿嘿。”
“这还是手工琴哩!”安然抚着琴身说。
“哦?怎么讲?”
“看着表面的木材纹路,多么的协和自然,只有手工琴才会这样的。”
“哦哦,倒真是。可是……”
“可是?可是什么?”
“哦哦,没什么,没什么。”猎人突然恍然大悟似地道。
修补小提琴的时间花了几天功夫,完工后的音质果然清彻了许多,安然拿到手后,先后习惯似地拉了些技巧性的节段,什么双音的、泛音的,双泛音的、拨奏的等等,这让猎人大跌眼镜,随后的一首《四季》又让他目瞪口呆。随后的日子里,在安然的音乐中,枯燥的生活加了不少的趣味,猎人也拿出了不少的狼皮来,清洗之后让它恢复以往的少许透软,便将其埋入了早已准备好的装满少量黄米和较大量小米所熬制的汤的木缸中,一放便是半个月。拿出后又反复多次糊满黄土泥,晾干后打掉,以去除皮中的脂肪。
历时一个多月的制作,安然的皮衣终于制成,穿上它的那一刻,真是非常的舒服和暖和,小屋中的炉子是猎人不知在哪里取来的,在一个多月的时光中,他们也备了不少过冬的食物。安然前段日子猎到的那个小兔子早被他放到了林子里,每当猎人问起这件事时,他总是第一时间的想到那兔子离开时蹦蹦跳跳欢快的身影。于是,他总是回答说,他感到了笼中野兔的悲伤,它更需要自由。猎人则总是长叹道,是啊!一切就绪了,冬天便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