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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案情合流

书名:窗外有一双怪眼 作者:施聪S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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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案情合流

    两张图片联系在一起看时,大家更是感到惋惜与无名的悲痛。

一个花季少女就这么无辜而不幸地遭到无固定目标的变态杀人狂的毒手。

“凶手先剥光了被害者全身的衣物,对被害者实施性侵犯的兽行,完事之后,以利器刺其心脏,致其死亡,最后以火焚尸,毁尸灭迹。”

老塔继续说道:

“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被害者的财物皆被一并卷走,唯独现场留下了学生证,因此,警方才能迅速确定被害女孩的身份。

“据死者的大学同学及舍友反映,她在案发几天前就没有回宿舍和学校,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但因为在大学中,大家的联系渐少,而舍友反映,她时常会在本市的朋友家过夜,回来之后也并不说明是什么朋友,所以此次多日未归宿舍,大家也并没有特别在意。

“阿红,你说一下,你去调查了这名阮卓音的具体情形时,所了解的一些讯息,只说重点。”

众人看去,会议桌前,一名头发刚好及肩的短发年轻女刑警站了起来,她是随着老塔,从别的分局过来的,是老塔的搭档助手。

“我到t大学音乐系走访了解,被害者阮卓音平时性格开朗,在男生间口碑极佳,大家都觉得她阳光又聊得来,而在女生中却并不太合群,时常独处,与她关系最要好的有一名女生,也是t大学音乐系一年级学生,叫韩林霄。”

说完,阿红又坐下了。

老塔接着说道:“大家听过之后,也许脑中产生了新的印象,那么权且先把这些印象保留,我们继续,将其他案件都浏览一遍。”

画面上出现了一名年轻男子,以及一个住宅小区的照片。

“据市民胡新桥反映,嫌疑人式一三与他还有另外两名之前不认识的女室友,本来互不相识,通过网络而相互结识,并在胡新桥的主力推动下,一同租下了本市汇谊小区的b楼一四零四号套房,他们称其为“爱情公寓”。

“十一月二日正式入住。而巧合的是,在b楼的北面正是c楼,其一三零四套房里一位住客名叫苏凝的女生。

“而其后胡新桥发现在式一三的房间里发现了镜头对准苏凝的房间的高倍望远镜,以及从放在桌上的日记的内容中看出,式一三一直在监视偷窥着苏凝的生活起居。”

画面上出现了房间的实景,高倍望远镜,以及桌上的日记,眼神犀利的人发现了在书桌前的墙上,还贴着一张照片,正和屏幕上单独放出的写着“苏凝”的照片是同一个人。

同时,大家也都看见了,苏凝是一名面容姣好、五官端正,看着就让人感觉宁静气息的充满文学气质的少女。

画面又转为另一名年轻少女的照片,同时放出了又一处焚尸的案发现场。

“十一月三日,第二名受害者,吴含玉,二十四岁,黄金宫人事部经理,死亡地点为s市p区的白芳路三百三十九号巷弄,被害手法与阮卓音相同,财物尽失,唯独写着姓名与工作地点的工作证还在现场附近的地上。

“吴含玉的个人情况为,单身,独自租住在上班地点附近的一处房屋中。

“黄金宫是一所夜总会性质的娱乐场所。其公司的同事反映,吴含玉作为其人事部的经理,在公司颇引人注目,并且由其个人魅力,招徕吸引了一定数量稳定的客户,颇得老板的赏识。

“在其住处内部比较凌乱,但在其床头发现了一张名片,是一名医生,名叫李长庸,供职于一间民营生物科技医疗院,而此医疗院隶属于韩氏光国集团名下。”

幻灯片继续转换,又一名被害少女的照片。

“十一月六日,第三名受害者,钟绮,二十二岁,s财经大学金融系四年级学生,死亡地点为s市zb区的志川路一百二十一号巷弄,被害手法与前两位女孩,阮卓音、吴含玉都相似。现场附近亦是遗留下了其学生证。

“此女生属于交际广泛的开放型女生,据其同学说到,她本来计划着要在十一月十五日盛装出席光国集团的周年庆酒会,可惜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就被杀害了。”

画面上出现了火灾现场。

“这名女生的尸体发现,险些被掩盖了。这应该是在凶犯的计划之外。因为焚尸现场所在的区域充满众多可燃物品,且密度很高,又恰值当晚的大风,以至于形成了连营的大火。还好,大火并没有将应有的物证销毁。

“在取证期间,曾不亢队长偶遇再度返回现场观看自己‘成果’的凶犯,可惜,还是被他跑了。警方抓到的,只是凶犯金蝉脱壳的一枚棋子——只是一个普通城市居民。”

幻灯片又换到了下一张。

“十一月九日,第四名受害者,凌曼柔,二十三岁,平面模特,死亡地点为s市x区的hs路十三号巷弄。

“其模特身份只是官方说法,实际上她还有一个职业,便是夜晚时作为夜总会酒吧的陪酒女,赚取一定的外快。

“在死亡地点附近,正是一家名叫‘亚登酒吧’的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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